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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改差餉及/或地租繳納人資料
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
差餉物業估價署
主要步驟
步驟一
鑑定繳納人身份
步驟二
輸入帳目編號
步驟三
輸入申請人的聯絡資料
步驟四
確定及遞交申請
步驟五
收取確認通知書
 
所需項目
香港郵政根源證書
用以確認香港郵政發出的電子證書,以保障網上交易安全。
 
 
香港增補字符集
以便輸入、顯示及處理香港專用的中文字。
 
 
打印機
以便列印確認通知書或查詢結果。
 
 
電子證書及智能咭閱讀器(可隨意選擇是否採用)
以便提交經電子證書認證的申請。
 
 
系統需求
請參照「香港政府一站通」網上服務的系統需求。(註:安裝了某些軟件版本的用戶使用「香港政府一站通」網上服務時可能出現問題,請按上述連結瀏覽相關的建議。)
 
條款
  1. 差餉物業估價署會按差餉及/或地租登記繳納人的姓名及通訊地址寄出徵收差餉及/或地租通知書。
  2. 新舊業主應協議清繳截至該季度內尚欠的差餉及/或地租。
  3. 如以中文填報更改繳納人的資料,你可選擇收取以中文編印或中英對照的季度徵收通知書。
  4. 使用自動轉帳的繳納人請注意︰如你更改載於徵收通知書上的登記繳納人姓名,先前的自動轉帳安排會自動失效,因而須以其他方式繳交差餉及/或地租,直至新的自動轉帳安排辦妥為止。
  5. 個人資料的說明
    1. 你所提供的資料將用作本署執行《差餉條例》及《地租(評估及徵收)條例》的有關事宜。
    2. 除上述用途外,本署不會將個人資料給予其他人士,除非該些人士獲法例授權而要求取得這些資料。
    3. 根據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,你有權要求查閱及修正你的個人資料。你可以書面向本署顧客服務主任提出這類要求。地址︰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5樓,或者透過電郵 'enquiries@rvd.gov.hk'。

    如你在更改繳納人資料時有任何疑問,請致電24小時熱線 (852) 2152 2152 或電郵至 billing@rvd.gov.hk。
    你的申請會在10個工作天內處理。